最後更新日期 :
2018-10-11
計畫目的
為培育臺灣高階科技創新創業人才,引領臺灣高品質人才連結未來世界以建立我國創新平臺,科技部推動「博士創新之星計畫」,選派具創新創業企圖心之博士級人才赴美國、法國及以色列等企業、新創公司以及知名學研機構進行專案合作研習6-12個月。希望藉此開拓我國高階人才之能力與創新思維,並透過參與當地創新創業或相關社群活動,建立我國與海外創新資源之連結,並在返臺後能對臺灣產業或學研界有所貢獻。
申請人資格
1. 國籍:申請人須有中華民國國籍。
2. 年齡:40歲(含)以下。
3. 學歷:
- 具有國內外博士學位者 (若具十大產業創新相關背景者優先:亞洲.矽谷、綠能科技、生醫產業、智慧機械、國防航太、新農業、循環經濟、數位國家創新經濟、文化科技、晶片設計與半導體產業。)。
- 非博士者,符合國家科技發展方向之相關經歷,並有特殊事蹟(包括但不限於科技創新競賽獲獎、傑出學術研發成果、領導公私部門研發專案及應用之經驗、從事科技新創並有具體成果等)
4. 英文能力證明:須提供英語能力鑑定之測驗結果,詳依各研習機構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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