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行政】人事室[110年12月之身障應繳差額補助費統計表]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1-12-15
敬致各單位並請轉陳主管知悉:
1. 代轉人事室[110年12月之身障應繳差額補助費統計表]如附,請卓處。
2. 各單位未足額晉用身心障礙者,其差額補助費將由各單位自行支付,以每人每月最低薪資(自110年1月1日起,每小時之基本工資調整為新台幣160元,每月為24,000元,以勞動部公告標準)乘以未足額人數。
3. 因應108年2月1日教學助理全面納保,請事先規劃進用身心障礙人員之妥適應對方案。
4. 籲請貴單位儘速就人力運用妥為規劃,以符合「身心障礙者」權益保障法之規定。
5. 旨揭統計表公布於本院網頁行政公告項下,請自行上網參閱。
6. 再次重申,日前,本院聘任身障人數已達法規要求,新聘身障人事案將不再補助,舊案維持。
7. 提醒:有關身障人數採計以每月1日(含當日)起聘,方得以列計當月身障人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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